2026 年,工程行业的钱路先后改了两次。6 月 30 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 号,下称"建工解释(二)")施行;8 月 28 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建房规〔2026〕3 号,下称"828 新政")。
一份管工程款怎么认定,一份管购房款什么时候放行,看起来不相干。放在一起读会发现:从购房人到开发企业,再到总包、分包和班组,整条资金链的闸门都落在同一个地方——验收。
一、828 新政:购房款的闸门在竣工验收
828 新政改的是商品住房怎么卖、卖房的钱什么时候能用。和工程现场直接相关的有四点:
- 预售门槛提高:实行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 购房资金全额监管:首付款、个人住房贷款等购房资金全部存入监管账户,商品住房项目竣工验收、水电气热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条件后,才解除资金监管。
- 优先现房销售:通知施行之日起,新出让土地的项目和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现房销售要先完成竣工验收等事项,把具备交付条件的有关证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
- 质量责任前移:落实项目开发公司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做好从规划、设计、施工建造、竣工验收到交付使用的全过程管理。
需要注意过渡安排:通知施行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预售条件和资金监管仍按原有政策执行。所以短期内大量在建项目还走老规则,但方向已经明确,新项目将全面适用。
对开发企业来说,变化很直接:购房款解除监管的时点,从开盘挪到了竣工验收。 验收越早、越稳,钱越早解锁;验收卡住,钱就留在监管账户里。"所见即所得"的现房,靠的不是宣传,而是现场每一道工序都做对。
二、建工解释(二):工程款按"质量合格的已完成部分"认定
建工解释(二)共 23 条,处理的是施工合同出了问题之后,钱怎么算、责任怎么分。与现场记录关系最密切的是下面几条:
| 条款 | 规则要点 | 认定时要回答的问题 |
|---|---|---|
| 第三、六、十一、十二条 | 合同无效时,工程质量合格的,可参照约定请求折价补偿 | 哪些部分质量合格 |
| 第十条 | 固定总价合同解除后,按计价标准算出已施工部分占全部工程的比例,再乘以固定总价 | 已施工、质量合格的部分有哪些 |
| 第十三条 | 约定按审计结论结算的,审计应在合理期限内出具,没有约定期限的,最长不超过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一年;非因承包人原因超期,或结论与合同明显不符,承包人可申请司法鉴定 | 结算文件哪天提交、工程量是否确认 |
| 第十四条 | 合同解除后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期限,从承包人退场之日起算 | 哪天退场、退场时完成到哪里 |
| 第十五条 |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可请求移交施工现场和施工资料;退场前可申请证据保全 | 解除那一刻的施工界面 |
| 第十六条 | 质量不符合约定,发包人要先通知承包人修复;承包人拒绝或逾期未修,发包人才可主张合理修复费用 | 是否通知、期限多长、修没修好 |
| 第十七至十九条 | 确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判决要明确价款数额和相应工程;受让人能否优先受偿,要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是否结算 | 钱对应哪部分工程 |
| 第八条 | 农民工可依条例请求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先行垫付、先行清偿或清偿拖欠工资 | 分包班组有谁、干了多少 |
最高法同日发布的典型案例把这些规则落到了具体事实上:固定总价 8900 万元的合同中途解除,法院委托鉴定,按已完工部分占全部工程的比例(83.5%)确定价款;合同约定以审计结果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审计长期未出、变更工程量迟迟未审批,法院准许通过司法鉴定确定价款;承包人退场多年,质量保证金不得无限期扣留;施工陷入僵局,法院先组织确定施工界面、固定证据,再判决解除合同、退场移交。
这些案例里,决定结果的都不是谁的说法更有力,而是能不能拿出当时的事实:谁、在什么时间,完成了哪个部位、哪道工序的施工和验收,合不合格。
三、两份文件,同一道闸门
把两份文件连起来看,资金链是这样走的:
购房人 →(竣工验收、具备交付条件)→ 开发企业 →(质量合格的已完成部分)→ 施工总承包 →(分包结算、工资清偿)→ 分包与班组
每一段都在问同一组问题:谁、在什么时间,完成了哪个部位、哪道工序的施工和验收,合不合格。 828 新政让开发企业的回款等待竣工验收;建工解释(二)让施工企业的价款认定回到质量合格的已完成部分。过去靠形象进度、靠签字补资料还能应付,今后这条路越来越窄。
四、这个问题,要从第一道工序开始回答
竣工验收看起来是一次性的,但它能否顺利通过,取决于此前成千上万道工序是否做对、是否验过。纠纷中的鉴定,最后也要回到过程。事后补资料,往往补不全,也说不清。
无论用不用软件,我们都建议工程企业把下面几件事做在平时:
- 进度按验收确认,不按填报:一道工序验收通过,才算完成
- 每道工序都记清两件事:谁在什么时间完成了施工,谁在什么时间验收、结论是否合格,附现场照片
- 验收按层级留痕:施工方内部班组报验、项目部验收;对甲方是施工自验、监理复验、甲方抽验,每一级各自留下记录
- 质量问题有整改通知、整改期限和复验结果,形成闭环
- 现场用的是哪一版图纸,有据可查
- 合同解除、退场、送审结算这些关键时点,能拿出当时的完成状态
- 分包班组人员的进场、退场看得见
这些做在平时,是质量管理;到了验收和结算,就是说得清的事实。
五、河狸云十年做的,就是这件事
河狸云 2016 年从工序验收起家,十年来记录现场始终是同一个逻辑:谁、在什么时间,完成了哪个部位、哪道工序的施工和验收,合不合格。 目前有 1000 多家企业、20000 多个工程项目按这个逻辑在用。
"谁"在甲乙两端不一样,河狸云按各自的验收层级来记:
| 视角 | 验收层级 | 回答的问题 |
|---|---|---|
| 施工企业 | 班组报验 → 项目部验收 | 班组说做完了,项目部认不认;哪些部位、哪道工序已经合格完成 |
| 开发企业 | 施工自验(有的从班组报验开始)→ 监理复验 → 甲方项目部抽验 | 施工方说做完了,监理和甲方认不认;哪些部位具备进入下一道工序、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 |
每一级验收都是一条带时间、部位、工序、责任人和结论的记录,不合格就进入整改、复验。层层验下来,"质量合格的已完成部分"不是事后推算出来的,而是现场一道道确认出来的。
这套逻辑贯穿从开工到交付的全过程:
土方开挖 → 桩基验收 → 材料验收 → 样板验收 → 工序验收 → 实测实量 → 工序移交 → 过程评估(集团或第三方)→ 分户查验与交付(预验、开放日、集中交付、物业承接)
每个环节都按同一个逻辑留下记录,一路累积到"竣工验收、具备交付条件"这道闸门。哪栋楼已经具备验收条件、还差哪些部位和工序,能更早看清楚。
两段付款,也各自落在现场事实上:
| 付款 | 依据 | 对应的现场事实 |
|---|---|---|
| 开发企业付施工企业 | 真实形象进度 | 施工完成且验收通过的工序,进度自动推进,不靠填报 |
| 施工企业付班组、供应商 | 对账单 | 现场实际发生的人工和材料:进场的人、收货的料 |
这样,开发企业知道"该付多少",施工企业也知道"该付多少",而不只是"对方要多少"。
- 整改闭环: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生成整改通知、设定期限,整改后复验才能关闭,通知和期限都有记录。
- 现行图纸:图纸中心(蓝枢)管理图纸版次,现场看到的是甲方确认的现行图。
- 问数据带出处:用意枢问验收、进度类问题,回答写明算式、口径和数据来源。
六、甲乙两端,看同一份事实
同一个部位、同一道工序,施工方内部验一遍,甲方体系里又验一遍。过去两套记录各在各的系统里,施工企业总部想知道自己在各个甲方项目上做得怎么样,只能等项目部层层汇报,或者把甲方系统里的数据导一份回来,再对一遍账。
河狸云在开发和施工两端都有客户,我们没有走"复制数据"这条路。甲方在河狸云上管项目的,施工企业可以通过意枢,用本人在各甲方平台上的账号授权,实时掌握自己在各个甲方项目上的真实施工进展和质量情况:
- 不复制数据:意枢以本人身份到各甲方平台取数,数据留在甲方那里,问到的就是甲方系统里那一份验收事实。
- 甲方开启、可限定:由甲方管理员显式开启,可以限定对哪些施工单位开放。
- 全程留痕:导出、分享都有记录,并在甲方日志里可见;甲方看得到调用记录,不看提问原文。
对施工企业,这是"总部和项目部一起盯项目";对开发企业,这是"总包总部也在帮你盯现场"。双方看的是同一份事实,结算时要对的账自然少了。具体做法见系统连接。
结语
828 新政和建工解释(二)没有给工程行业增加新的工序,而是让本来就该做好的过程管理有了明确的价钱:验收过了,购房款才放行;质量合格,工程款才算得清。
谁能从第一道工序起就把事实记清楚,谁就能在这条资金链上少等、少争、少赔。
想了解河狸云怎么做,可以看工序验收和分户查验,或申请试用,用你自己的项目数据看一次。
本文为政策解读与行业观察,不构成法律意见。政策以建工解释(二)原文、最高法典型案例、建房规〔2026〕3 号原文及各地实施细则为准,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